大数跨境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5年第14号丨关于防止东帝汶、刚果(金)、厄立特里亚和坦桑尼亚部分地区新城疫传入我国的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5年第14号丨关于防止东帝汶、刚果(金)、厄立特里亚和坦桑尼亚部分地区新城疫传入我国的公告 12360服务订阅号
2025-01-26
0
导读: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发布2025年第14号公告

防止东帝汶、刚果(金)、厄立特里亚和坦桑尼亚部分地区新城疫传入我国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近日通报,东帝汶、刚果(金)、厄立特里亚以及坦桑尼亚的达累斯萨拉姆区、伊林加区、乞力马扎罗区、马腊区、姆贝亚区、莫洛戈罗区、鲁伍马区、欣延加区、辛吉达区和坦噶区发生新城疫疫情。为防范疫情传入,保障我国畜牧业与生物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发布如下公告:

一、禁止直接或间接从东帝汶、刚果(金)、厄立特里亚及坦桑尼亚上述10个地区输入禽类及相关产品(包括未经加工或经加工仍可能传播疫病的禽源性产品)。

二、禁止通过寄递或携带方式将来自上述地区的禽类及相关产品入境。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三、进境的船舶、航空器等运输工具如来自上述地区,其所卸下的动植物性废弃物、泔水等须在海关监督下进行除害处理,不得擅自处置。

四、边防检查等部门查获的非法入境禽类及相关产品,须在海关监督下销毁。

五、违反上述规定者,将依法由海关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予以处理。

六、各级海关与农业农村部门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协作,切实做好检疫、防疫与监管工作。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5年1月21日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12360服务订阅号
1234
内容 6270
粉丝 0
12360服务订阅号 1234
总阅读20.3k
粉丝0
内容6.3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