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开展进口药品通关“一单多核”联网核查试点
拱北海关率先实施,提升进口药品通关效率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进口药品通关效率,海关总署发布2024年第194号公告,决定在拱北海关开展进口药品通关“一单多核”联网核查试点。
根据公告,自2024年12月18日起,从拱北海关申报进口的报关单可一次性录入最多不超过20份《进口药品通关单》。企业在录入随附单证时,需在“对应关系”界面准确填写“报关单商品序号”及对应的《通关单》商品项号,确保数据关联清晰、准确。
该举措旨在简化申报流程、提高通关效率,推动跨境医药贸易便利化发展。
海关总署
2024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