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秘鲁碧根果输华检验检疫要求
符合标准的秘鲁碧根果即日起允许进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海关总署与秘鲁农业发展和灌溉部签署的议定书,自即日起,允许符合要求的秘鲁碧根果进口至中国。
一、检验检疫依据
包括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及中秘双方关于碧根果输华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的议定书。
二、允许进口产品
指在秘鲁种植的碧根果(Carya illinoinensis)成熟果实,经挑选、干燥等工艺制成的去壳或不去壳可食用坚果。
三、食品安全要求
输华碧根果须符合中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
四、植物检疫要求
1. 不得携带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衰叶蛾(Oiketicus kirbyi)、螺旋粉虱(Aleurodicus dispersus);
2. 不得带有活虫、虫卵、土壤,不得混入杂草种子、植物残体、金属异物、砂砾等杂质。
五、生产企业要求
生产企业须经秘鲁官方推荐,并获得中国海关总署注册。名单可通过海关总署官网查询。
六、加工过程要求
从原料种植到出口全过程,须符合中秘两国食品安全与植物卫生规定,防止致病微生物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
七、包装与标识要求
应使用干净、卫生的新材料包装,防止撒漏。每件包装需标注“本产品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并标明品名、产地、生产加工企业名称及其在华注册编号、出口商信息及其他可追溯内容。
八、运输要求
运输工具须经秘方检查,保持清洁卫生,不得携带检疫性有害生物、杂草籽、活体昆虫、土壤等禁止物。
九、证书要求
每批货物须随附官方植物检疫证书,附加声明须注明生产企业名称、在华注册编号,并确认产品符合中秘议定书要求,不携带指定有害生物。
十、其他事项
所有输华碧根果必须来自中方注册企业。
海关总署
2024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