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允许符合要求的秘鲁巴西坚果进口
依据中秘双边议定书,规范输华巴西坚果检验检疫及食品安全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海关总署与秘鲁农业发展和灌溉部签署的《关于秘鲁巴西坚果输华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议定书》,即日起允许符合要求的秘鲁巴西坚果进口。
一、允许进口产品范围
指在秘鲁境内野生树木采集的巴西坚果(Bertholletia excelsa)成熟果实,经去壳、挑选、干燥等加工工艺制成的供人食用的坚果产品。
二、食品安全要求
输华巴西坚果须符合中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国家标准。
三、植物检疫要求
1. 不得携带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咖啡果小蠹(Hypothenemus hampei)和四纹豆象(Callosobruchus maculatus)。
2. 加工过程须采用烘箱或烘干机等热处理方式脱壳、脱水,不得含有活虫;严禁故意添加杂质,须剔除霉变粒和残壳。
四、生产企业管理
生产企业须经秘鲁官方推荐,并获得中国海关总署注册。相关信息可通过海关总署官网查询已注册企业名单。
五、加工与供应链管控
从原料采集到出口全过程,须符合中秘双方食品安全及植物卫生要求,防止致病微生物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
六、包装与标识要求
应使用干净、卫生、透气、全新的符合食品安全和植物检疫要求的材料包装,防止撒漏。每批包装须标注“本产品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并标明品名、产地、生产加工企业名称及其在华注册编号、出口商名称和地址等可追溯信息(中文或英文)。
七、运输要求
装运前秘方应对运输工具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卫生防疫标准,不得混入检疫性有害生物或其他外来杂质,如杂草籽、活体昆虫、植物残体、土壤等。
八、植物检疫证书要求
每批货物须随附官方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附加声明须注明:
— 生产加工企业名称及在华注册编号;
— “该植物检疫证书所证明的巴西坚果符合中秘双方签署的关于秘鲁巴西坚果输华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议定书的规定。该批货物不带有咖啡果小蠹 Hypothenemus hampei 和四纹豆象 Callosobruchus maculatus 等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九、其他事项
所有输华巴西坚果必须来自获得中方注册的企业。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4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