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2025年第3号公告:明确氯氰菊酯商品编号申报要求
自2025年1月8日起实施,涉及特定CAS号的氯氰菊酯需按新编号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相关规定,为落实商务部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氯氰菊酯实施的临时反倾销措施,海关总署发布2025年第3号公告,明确相关商品编号申报要求。
自2025年1月8日起,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在申报进口氯氰菊酯(税则号列29269090)时,若其有效成分CAS号为52315-07-8、67375-30-8或1315501-18-8,商品编号应填报为2926909013。
本公告自2025年1月8日起施行。
海关总署
2025年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