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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措施的相关解读

海关措施的相关解读 慧通关
2014-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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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海关总署20项措施的政策解读】第一部分 深化六项改革,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   (一)在中国(上海)自由贸

海关总署20项措施助力贸易便利化与企业降本增效

深化制度改革、优化监管模式、完善外贸环境,全面提升通关效率和企业竞争力

一、深化六项改革,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一)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可复制制度创新
海关已发布14项适用于中国(上海)自贸区的创新制度,涵盖“先进区后报关”、“区内自行运输”、“保税展示交易”等。其中7项已实施,其余将于6月30日前全面落地。这些措施覆盖通关、监管、征税、保税等领域,显著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升物流效率。例如,“先进区后报关”将货物从港口到仓库的时间由2-3天缩短至半天;“区内自行运输”使企业年均节省运输成本约20万元。海关将于8月起对试点经验进行阶段性总结,按“积极稳妥、因地制宜、风险可控”原则向全国分层推广。

(二)推进京津冀区域通关一体化
为落实国家战略,海关总署推动京津冀三地海关打破关区壁垒,构建“一中心、四平台”(区域通关中心及统一申报、风险防控、专业审单、现场作业平台),实现执法统一、流程高效的一体化管理模式。改革带来四大变化:一是跨关区自主申报,企业可就近选择报关地,无需多次往返,预计天津企业通过首都机场进出口可节约通关时间8小时以上,运费降低30%;二是扩大受益企业范围,所有京津冀企业均享受同等待遇,报关企业可在三地自由开展业务;三是优化物流流转,取消特殊监管区间转关限制,允许企业自行运输;四是强化服务协同,实行首问责任制、区域通用保函、互认资质认证等便利举措。该改革于7月1日率先在京津实施,并逐步扩展至长三角、珠三角。

(三)全面推行通关无纸化
自2024年4月起,全国海关所有业务领域均已实施无纸化通关,企业可“足不出户”完成报关,大幅减少纸质单证打印、邮寄及人员往返成本。数据显示,进口通关效率提升77.63%,出口提升86.16%。下一步将重点推进监管证件联网核查、简化随附单证、优化配套制度,力争年内无纸报关单占比达80%-90%。

(四)提高查验效能
通过“前推后移”监管重心,优化查验机制:对AA类诚信企业降低随机布控比例,加强后续稽查;对进出特殊监管区域货物原则上转至区内查验;协调口岸单位顺应物流规律,减少查验对运输影响。同时加大科技投入,配备大型集装箱检查设备以减少开箱次数,并推广移动查验单兵系统,提升人工查验效率。

(五)全面推广关检合作“三个一”
“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模式有效提升通关效率。企业仅需录入一次数据即可分别向海关与检验检疫申报;关检联合查验实现“一次到场、一次开箱”;联网核放实现同步放行。实施后,企业申报项目减少约30%,申报时间节省25%-30%,查验环节时间与费用均下降近半。海关正会同质检总局制定全面推广方案,加快在全国落地。

(六)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
国家口岸办牵头在上海洋山保税港试点“单一窗口”,依托电子口岸平台,实现企业通过单一入口提交标准化申报信息,监管部门统一反馈处理结果,共享监管资源。此举简化流程、避免重复录入、降低差错率,实现一站式通关。作为WTO《贸易便利化协定》B类承诺,我国最迟于2017年底前建成全国性“单一窗口”。目前上海试点预计6月上线,将形成可复制经验。

二、完善四项政策,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七)支持扩大进口、稳定出口
海关积极参与税收政策研究,提出关税、出口退税调整建议,落实进口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进口。为鲜活农产品、文化产品等提供“7×24小时”预约通关、提前申报等便利服务,加快验放速度。

(八)优化税收征管,推进自贸区战略
集中汇总征税已在10个海关试点,惠及36家大型企业。企业在担保前提下先放行后缴税,缓解资金压力。下一步将扩大适用范围,并引入优质担保机构试点税费担保业务。在自贸区方面,海关参与原产地规则谈判,建立电子信息交换系统,提升优惠贸易协定执行效率,助力企业享受关税减让红利。

(九)规范进出口环节经营性服务收费
清理取消多项行政性收费及“三单”打印费,重点整治经营性服务收费行为。对政府定价项目严格执行标准,对市场调节价项目要求公平合法、质价相符。利用科技手段嵌入物流查验流程,降低企业因查验产生的仓储、吊装等第三方费用。配合物价部门打击借海关名义欺诈行为,指导报关协会加强行业自律。

(十)配合完善出口退税政策
加快结关手续办理,支持企业及时退税。配合扩大启运港退税试点范围,支持融资租赁出口退税扩围,同时严厉打击出口骗退税行为。

三、创新三种模式,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十一)建立服务贸易适配监管模式
支持期货保税交割、融资租赁、服务外包等新型业态发展。已在21个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推广保税监管模式,下一步将总结评估运行情况,完善适应服务贸易特点的监管机制,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创新发展。

(十二)创新保税监管模式
探索保税工厂模式支持制造业关联的服务业发展;扩大以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为核心的新型保税监管试点;改进加工贸易单耗管理,按实际生产消耗核销;特殊监管区域间保税货物流转实行“分送集报、自行运输”;优化进出区通关手续。

(十三)加快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
针对区域类型繁杂、功能重叠等问题,推进“整合+优化”:整合区域类型、存量资源、政策体系和管理体制;优化产业结构、贸易形态、功能布局和监管方式。试点叠加各类区域政策,简化审核验收流程,推动向多元化、高效化方向发展。

四、推进七项措施,完善外贸发展环境

(十四)持续推进简政放权
2013-2014年累计取消或下放12项行政审批事项,超过原有总量的50%。包括取消加工贸易多项核准、报关员资格审批、暂时进出口审批等,减轻企业负担,释放就业创业空间。今年再取消5项审批,严格控制新设事项,简化内部核批流程,推动“管、减、简、便”。

(十五)支持新型贸易平台发展
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出口端实行“清单核放、汇总申报”,解决退税、结汇难题,杭州、郑州、深圳等地已开展零售出口业务;进口端在上海、重庆、宁波等城市试点阳光渠道建设。海关正研发统一版跨境通关管理系统,计划6月底上线,支撑全国推广。

(十六)完善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建立动态弹性信用评定机制,综合考量差错率、违法占比等指标,季度调整信用等级,让更多守法中小外贸企业享受通关便利。正在制定《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管理办法》,同步推进金关工程二期“企业进出口信用管理系统”和“进出口企业综合资信库”建设,实现跨部门信息共享、信用联动奖惩。

(十七)健全反走私综合治理机制
聚焦热点商品和突出走私问题,开展精准打击:实施“绿风”行动打击农产品走私,维护农民利益;整治行业性瞒骗行为;治理非设关地偷运;加强部门协作,构建口岸、边境、市场全链条监管体系,营造公平有序营商环境。

(十八)鼓励企业自主创新
依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海关加大对侵犯国内自主知识产权行为的查处力度,主动布控查验、与重点企业建立合作机制、组织法律培训、开展技术鉴假指导。2013年扣留涉嫌侵权国产商品超2600万件,占当年总量35%。借助中欧海关合作等平台,支持企业海外维权。

(十九)加强统计分析与服务
海关统计是国民经济核算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进出口监测预警和发布出口先导指数,提供前瞻性数据分析,服务于国家宏观决策和企业国际市场开拓。

(二十)深化国际合作支持企业“走出去”
推动与欧盟、美国、俄罗斯等主要贸易伙伴建立稳定合作关系,参与WTO、世界海关组织规则制定,落实贸易便利化协定。支持“渝新欧”“郑欧”等国际班列运行,协调沿线海关合作,开通中哈农产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拓展与新加坡、韩国、欧盟等AEO互认,深化中美C-TPAT、中欧智能贸易航线合作,提升出境通关便利。通过政策宣讲、企业对话等方式,帮助企业解决境外通关难题,维护我国产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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