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上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统一通关系统
代码9610助力全国无纸化通关,提升企业出口效率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海关监管方式代码为9610,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商企业通过电商平台交易,并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模式办理通关手续的零售进出口商品(不含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场所一线的商品)。
7月1日,海关总署正式启用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统一版通关系统,并在广东东莞率先运行。当日,海关通过该系统完成10,496票出口商品的通关手续。
该系统依托电子口岸平台,实现与电商、物流及支付企业的高效对接,推行“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的通关模式,推动全国各口岸全程无纸化操作。此举有助于规范跨境电商出口管理,避免重复建设,提升通关效率,降低企业成本,便利出口退税和结汇,支持中小企业拓展国际市场。
自2012年起,海关总署在上海、重庆、杭州、宁波、郑州、广州等地开展跨境电商通关试点,创新监管模式,增设监管代码,建立数据可追溯的新型管理体系,有力促进跨境电商健康有序发展。
首批接入系统的大龙网、燕文、钱宝等企业表示,新平台显著提升出口通关时效,有效解决退税、结汇难题,增强中小微外贸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产生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张广志指出,该系统是海关支持外贸稳定增长20条措施之一,也是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政策的具体行动,将进一步推动我国跨境电商新业态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