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委托书申请操作指南
提升通关效率,规范无纸化代理报关委托流程
为加快货物放行速度、提高通关效率,各经营单位应尽快完成电子委托书授权工作。尚未签约无纸化业务的企业需及时办理签约;已签约企业请按照以下步骤申请电子委托书。
登录“中国电子口岸”官网,点击“中国电子口岸执法系统”,在快速入口中选择“通关无纸化代理报关委托”,进入登录页面。
或直接访问:
http://caspub.chinaport.gov.cn/cas/loginChinaport?service=http%3A%2F%2Fwww1.chinaport.gov.cn%2Fservlets%2FPub_CAIdentifyCAS
使用企业法人卡或操作卡登录,输入IC卡密码后点击“确定”,完成身份认证并进入系统。
一、经营单位发起委托申请
1. 查询报关企业信息
经营单位可通过组织机构代码、海关编码(建议使用10位编码)或企业名称进行精确或模糊查询,查找所需委托的报关企业。
注:若无法查到目标报关企业,需由该报关企业先登录系统完成企业登记,并经报关协会审核通过后方可被查询和委托。
2. 发起委托申请
选中目标报关企业后点击“发起委托”。系统将自动判断是否首次合作:
- 首次合作:显示“建立委托书&新增委托协议”按钮;
- 已有合作记录:显示“追加委托协议”按钮。
两个按钮不会同时激活或同时失效。
点击相应按钮后,阅读《委托报关协议通用条款》,确认同意。
系统自动填充“代理报关委托书”内容,用户需设定有效期限,随后点击“新增协议”。
3. 填写委托协议信息
录入委托方相关信息,包括贸易方式、原产地等字段(支持输入前两位代码调出下拉选项,如“01”为一般贸易,“142”为中国)。
付款方式可选择:
- 委托方付款:从本企业账户扣款;
- 被委托方付款:由报关企业账户代付。
注:界面右侧“被委托方”信息无需填写,待对方确认时补充。
每份申请最多可添加10份委托协议。已录入但未申报的协议可修改或删除。
完成所有协议录入后,点击“发起申请”,通知报关企业进行确认。
二、已有委托关系的追加操作
对于已签订过委托书的企业,点击“发起委托”后,“追加委托协议”按钮将激活。
点击“追加协议”→“新增协议”,填写信息并提交申请。
系统支持复制最近5条历史协议,提升操作效率。
三、委托状态查询
经营单位可通过“委托状态查询”功能查看电子委托书使用情况。建议根据出货计划提前发起申请,避免因委托书不足影响报关,尤其注意节假日及周末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