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发布政策修订通知 外商投资企业需关注海关相关变动
涉及自动进口许可、易制毒化学品出口等多项管理规定调整
商务部令2015年第2号《关于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近日正式公布,其中涉及多项与海关监管相关的政策调整,外商投资企业应密切关注。
《外商投资企业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实施细则》
依据外经贸部、海关总署令2002年第4号,进一步规范外商投资企业自动进口许可管理流程。

《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口企业核定暂行办法》
根据商务部、公安部、海关总署、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令2006年第9号,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相关资质时,须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影印件)、合营合同或章程、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等材料。

《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暂行管理规定》
依据商务部、公安部、海关总署、安全监管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令2005年第12号,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出口的全流程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