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取消部分植物源性产品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
根据《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风险评估,海关总署决定对部分产品取消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要求,包括植物源性饲料、植物源性肥料及栽培介质、植物源性中药材、烟叶、新鲜蔬菜、饲用鱼粉和动物皮张。
上述产品进口前,企业无需再申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但必须确保货物来自我国允许进口的国家(地区),且境外生产、加工、存放企业已获得海关总署注册登记。货物入境时应依法向海关申报,并接受检验检疫监管。
清单所涉商品编码及检验检疫编码如有调整,以海关总署最新公布信息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