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优化低风险水产品检疫准入政策
简化进口程序,扩大准入范围,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海关总署-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
政策解读
一、取消部分低风险水产品检疫准入要求。油脂类、海洋植物产品(冰鲜、冷冻除外)及干制水产品因检疫风险较低,不再实施单独的检疫准入管理。
二、已准入品种的可食用部位自动获得准入。同一水产品种若已获准入,其所有可食用部位(如鱼头、鱼鳔、内脏等)均视为同步获得检疫准入资格。
举例:某国三文鱼已获准入,其鱼头、鱼鳔等可食用部位无需另行审批即可进口。
三、冰鲜产品准入扩展至其他加工方式。若某水产品种的冰鲜形式已获准入,其冷冻、干制等非冰鲜加工形式亦视同获得准入。
举例:某国冰鲜金枪鱼已准入,则同种金枪鱼的冷冻、干制等加工产品可直接进口,无需重复申请。

优化意义
一、提升进口贸易便利化。取消低风险产品准入限制,简化流程,加快通关效率,推动水产品进口高效顺畅。
二、丰富国内市场供应。扩大准入品类和加工形式,有助于更多高品质海外水产品进入中国,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
三、降低企业运营成本。简化审批手续,减少重复申报,有效降低进口企业的合规成本与时间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