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PA是什么?
内地与港澳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详解
CEPA(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全称为《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是中央政府分别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签署的重要经贸合作框架。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于2003年6月29日正式签署;《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于2003年10月17日正式签署。
CEPA的核心目标是实现内地与港澳之间的货物贸易零关税、扩大服务贸易市场准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自2003年签署以来,为落实CEPA及其后续补充协议,海关总署每年动态公布“新增/修订CEPA项下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
自2016年1月1日起,最新一批CEPA项下新增或修订的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已于当年12月8日公布,进一步推动内地与港澳经贸深度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