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推广汇总征税 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2015年7月27日起,全国海关实施汇总征税改革,助力外贸稳增长
改革企业信用管理 促进贸易安全与便利
自2015年7月27日起,海关总署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汇总征税业务。对符合条件的进出口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多次进出口货物的应纳税款实行汇总征收。此举是海关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提升贸易便利化、支持外贸稳定发展的创新举措。
相关法规:
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33号(关于在全国范围推广汇总征税的公告)



本文转自:青岛海关12360热线

慧通关改革企业信用管理 促进贸易安全与便利
自2015年7月27日起,海关总署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汇总征税业务。对符合条件的进出口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多次进出口货物的应纳税款实行汇总征收。此举是海关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提升贸易便利化、支持外贸稳定发展的创新举措。
相关法规:
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33号(关于在全国范围推广汇总征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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