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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聚焦】 滞报金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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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聚焦】 滞报金专题
慧通关
2015-09-29
3
导读:1《海关法》对进口货物申报时限如何规定? 答: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向海关
进口货物滞报金政策解读:申报时限与计算标准
海关对进口货物申报及滞报金征收的权威解答
1
《海关法》对进口货物申报时限如何规定?
答: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应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向海关申报。
2
进口货物产生滞报,收货人不缴纳滞报金,货物可否放行?
答:滞报金须在当次申报时缴清。海关对需征收滞报金的货物,在收货人未缴清前不予放行;若收货人申请先行放行,可在提供与应缴滞报金等额保证金后,由海关予以放行。
3
滞报金如何计算?
答:滞报金按日计征,起征日为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后第15日,截止日为海关接受申报之日,起征日与截止日均计入滞报期间(另有规定的除外)。日征收额为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0.5‰,以人民币“元”为单位,不足1元部分免收。
计算公式为:滞报金金额=进口货物完税价格×0.5‰×滞报期间;
滞报金起征点为50元人民币;
若起征日遇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4
转关运输货物如何征收滞报金?
答:转关运输货物在进境地申报的,滞报金起征日为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15日;在指运地申报的,为货物运抵指运地之日起第15日。邮运转关货物在进境地申报的,起征日为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15日;在指运地申报的,为邮政企业向海关申报总包之日起第15日。
滞报发生在进境地的,由进境地海关征收;发生在指运地的,由指运地海关征收。
5
企业如何缴纳滞报金?
答:海关征收滞报金时,将出具滞报金缴款通知书。对于不属于减免范围的情形,海关可直接开具财政部统一印制的票据,收货人凭票到指定部门或开户银行缴款。海关根据加盖收讫章的票据完成核注手续。
本文转自:黄埔海关12360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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