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关试点报关单修改撤销无纸化
长江经济带12关区启动无纸化修撤单操作
自2015年10月12日起,上海海关在长江经济带区域内12个关区启动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的无纸化试点。
试点范围
适用于长江经济带12个关区申报的进出口报关单修撤业务,但以下情况暂不纳入:
- 涉及海关事务担保、直接退运、放弃货物、缉私及稽查补税、转关退运等审批类业务;
- 区域审单中心审结的进口已结关报关单、出口报关单及涉及退税的报关单。
操作方式
各报关单位可通过EDI报关单申报系统新增的修撤单功能办理相关业务。需使用2.0.30及以上版本申报系统方可支持修撤功能。
一、企业发起修撤单
企业通过申报系统提交申请,经海关审核后完成修改或撤销。系统提供完整流程图与操作界面指引。



二、海关发起修撤单
海关主动发起修撤时,企业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确认。逾期未确认将被系统提示。


注意事项
- 若收到“需验核纸面单证”退单提示,企业应携带材料至申报地海关现场办理;
- 海关发起的修撤单须在规定时限内处理,避免影响后续通关流程。
本文转自:上海海关12360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