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公司仅靠退税盈利?详解不同增值税发票对实际利润的影响
从工厂拿货时,开票税率如何影响你的最终收益?
部分贸易公司在经营中采取“只赚退税”模式,即以工厂不含税价为基础报价,通过出口退税获取利润。然而,在面对不同开票税率的供应商时,实际利润可能远低于预期。
假设某产品A的不含税成本为100元/件,出口退税率为17%。现有三家供应商X、Y、Z,分别开具10%、13%和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含税价分别为110元、113元和117元。
表面看退税金额:
- 从X拿货:退税 = 110 ÷ 1.17 × 0.17 ≈ 15.98元
- 从Y拿货:退税 = 113 ÷ 1.17 × 0.17 ≈ 16.42元
- 从Z拿货:退税 = 117 ÷ 1.17 × 0.17 = 17.00元
若简单以【退税额 / 含税采购价】计算,三者毛利率均为约14.52%,看似无差异。
但真实利润需考虑已缴税款:
- 从X拿货:实得退税15.98元,已缴税10元,净收益5.98元;成本为110 - 5.98 = 104.02元,真实毛利率为5.98 ÷ 104.02 ≈ 5.74%
- 从Y拿货:净收益16.42 - 13 = 3.42元;成本为113 - 3.42 = 109.58元,毛利率为3.42 ÷ 109.58 ≈ 3.12%
- 从Z拿货:缴税17元,退税17元,净收益为0,毛利率为0%
由此可见,虽然名义退税额随开票金额上升而增加,但由于企业需先行承担进项税,高税点开票反而可能导致实际利润下降甚至归零。
关键结论:
- 出口退税基于工厂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已征税额核算,若工厂未足额缴纳17%增值税,无法获得全额退税。
- “只赚退税”的前提应是工厂统一按17%开票且价格可比,否则应直接比较各供应商的含税总成本与可退还款项。
- 建议要求工厂提供含税报价,并优先选择能规范开具17%增值税发票且综合成本最优的合作方,避免因税负转嫁导致利润缩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