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布2016年新西兰农产品进口数据及2017年触发水平
依据自贸协定实施特殊保障管理措施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80号
关于2016年度自新西兰进口有关农产品数量和2017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及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91号规定,我国对自新西兰进口的四大类12个税号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管理措施。现公布2016年度上述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的进口数量及2017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详见附件)。
四大类农产品进口手续仍按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91号相关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
附件:2016年度有关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17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情况表.xls
海关总署
2016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