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新增黑龙江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口岸
南沙港、盐田港等7个港口及俄罗斯斯拉夫扬卡港纳入跨境运输体系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81号
关于增加黑龙江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港口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16
为推进东部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落实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部署,进一步扩大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海关总署决定在现有基础上,新增南沙港、盐田港、蛇口港、福州港、湛江港、厦门港、太仓港为黑龙江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进境口岸,新增俄罗斯斯拉夫扬卡港为中转口岸。
其他相关事项继续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5号、2011年第21号、2013年第61号和2015年第22号执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6年1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