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发布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 明确进项税处理新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增值税实质性减税的决策部署,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进一步细化改革措施。其中,进项税额处理成为本次改革的重点内容,具体包括加快抵扣、扩大抵扣、加计抵减和留抵退税四大亮点。

加快抵扣
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两年抵扣,可一次性全额抵扣,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扩大抵扣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一步拓宽可抵扣范围,减轻企业税负。

加计抵减
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加计抵减额,用于抵减应纳税额。

留抵退税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