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你问我答,跨境电商热点问题这里有答案

你问我答,跨境电商热点问题这里有答案 慧通关
2018-02-08
3
导读:你问我答,跨境电商热点问题这里有答案

跨境电商企业常见通关问题权威解答

南京海关12360热线整理企业高频咨询事项

跨境电商企业在开展跨境业务过程中常遇到各类通关、申报及系统操作问题。南京海关12360热线梳理了企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并依据海关总署相关公告提供权威解答,供企业参考。

电子商务企业开展跨境业务,在海关备案需提交哪些材料?

答:根据《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26号)第二条,企业应向所在地海关提交: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已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的企业无需提供);③企业情况登记表,内容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文名称、工商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信息、联系方式、跨境电子商务网站网址等。提交复印件时须同时交验原件。如需办理报关业务,应按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另行办理注册登记。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商品,何时向海关申报?

答:根据海关总署2016年第26号公告第三条第七款,电商企业或其代理人应于每月10日前(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首个工作日),对上月(12月为当月)已结关的《申报清单》进行归并汇总。归并规则为:同一收发货人、运输方式、运抵国、出境口岸,以及清单项下同一10位海关商品编码、申报计量单位和币制,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向海关申报。12月份汇总申报应在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完成。

已完成海关备案的企业,如何下载相关系统客户端?

答:根据《关于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统一版信息化系统企业接入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57号)第二条,进口统一版系统客户端软件由中国电子口岸门户(www.chinaport.gov.cn)公告栏免费提供下载。该软件支持通过EXCEL或XML格式文件转换生成带数字签名的规范报文,具备清单、订单、运单、支付单等单证的数据发送与回执查询功能。具体操作可参照《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统一版信息化系统客户端软件使用手册》。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税率如何计算?

答:在限值以内的跨境零售进口商品,关税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单次交易超过限值、年度累计超限或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的,均按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已安装进口统一版系统客户端后,应如何操作?

答:根据海关总署2016年第57号公告第一条,企业可通过登录进口统一版系统通关服务子系统(http//ceb2.chinaport.gov.cn)进行《申报清单》的手工录入、修改、申报及查询等操作。相关流程详见《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统一版信息化系统企业用户操作手册》。

《申报清单》应以何种方式进行申报?

答:根据海关总署2016年第26号公告第三条第八款,除特殊情况外,《申报清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应采用通关无纸化方式申报。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的纳税人是谁?

答:根据海关总署2016年第26号公告第四条第十款,订购人为纳税义务人。在海关注册登记的电商企业、电商平台企业或物流企业作为代收代缴义务人,负责代为履行纳税义务。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申报应使用何种币制?

答:根据海关总署2016年第26号公告第四条第十一款,申报币制应为人民币。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慧通关
1234
内容 2821
粉丝 0
慧通关 1234
总阅读37.2k
粉丝0
内容2.8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