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发布新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重大调整助力外贸营商环境优化
237号令出台,四大亮点推动进出口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近日,海关总署发布新的《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237号令),这是自2014年《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以来的首次重大修订,引发进出口企业及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与《信用办法》配套的《海关认证企业标准》及相关公告也将同步修订并实施。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张广志指出,本次修订主要呈现四大亮点:




此外,《信用办法》在信用信息采集与公示、建立信用异常企业名录、主动披露制度以及认证程序完善等方面也作出多项优化调整。
张广志表示,此次修订将有力推进进出口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我国外贸营商环境,持续提升国际贸易便利化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