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法迎第七次大修:起征点提至5000元,新增多项专项扣除
此次修订标志着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迈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新阶段
6月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自1980年个税法出台以来的第七次重大修改,也是力度空前的一次改革,将推动我国个税制度实现根本性变革。
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 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
- 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
- 首次增设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
- 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低档税率级距,减轻中低收入群体税负。
此次改革旨在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税收体系,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提升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