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进口不锈钢钢坯及热轧板卷启动反倾销调查
涉及欧盟、日本、韩国和印度尼西亚原产产品
2018年7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日本、韩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此次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相关规定开展。
调查申请由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国内产业提出。经初步审查,申请人及其支持企业相关产品在2014至2017年期间的产量均占中国同类产品总产量50%以上,符合国内产业申请资格条件。申请书亦包含法规要求的必要内容与证据。
一、调查期
倾销调查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产业损害调查期: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
二、被调查产品范围
产品名称: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
英文名称:Stainless Steel Billet and Hot-rolled Stainless Steel Plate (Coil)
产品描述:指含碳量≤1.2%、含铬量≥10.5%的合金钢制品(非冷轧),包括矩形截面不锈钢钢坯及由其热轧制成的板状或卷状产品,不论是否含有其他元素。
主要用途:既可作为冷轧原料,也可直接用于船舶、集装箱、铁路、电力、石油、石化等领域。
税则号列:72189100、72189900、72191100、72191200、72191312、72191319、72191322、72191329、72191412、72191419、72191422、72191429、72192100、72192200、72192300、72192410、72192420、72192430、72201100、72201200。
三、利害关系方权利与义务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相关利害关系方可向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登记参加调查,提交身份信息、进出口数据、生产销售情况等材料。未登记者仍可下载或索取问卷参与调查。
案件公开信息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 商务部网站贸易救济调查局子站(http://trb.mofcom.gov.cn)
-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http://www.cacs.mofcom.gov.cn)
也可前往商务部公开信息查阅室现场查阅。
利害关系方可就产品范围、申请人资格等问题在20日内提交书面评论意见。
四、调查方式与信息提交
商务部将通过问卷、抽样、听证会、现场核查等方式进行调查,并向涉案国外出口商、生产商、国内生产者和进口商发放调查问卷。所有答卷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整、准确提交。
若提交信息需保密,应提出保密处理请求并提供非保密概要。未明确保密的信息将被视为公开信息。
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二十一条,如利害关系方不配合调查或妨碍调查进程,商务部可基于可获得事实作出裁定。
五、调查期限
本案调查原则上应于2019年7月23日前结束,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2020年1月23日。
六、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单位: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电话:0086-10-65198062,65198409
传真:0086-10-65198172
附件:
- 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反倾销调查申请书 公开版.pdf
- 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反倾销申请书附件.zip
- 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反倾销案登记参加调查参考格式.docx
商务部
2018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