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启用加工贸易委托授权(报关权)操作指南
金关二期系统新增代理报关权限,企业需提前完成授权避免影响通关
为加强加工贸易企业权限管理,自2020年1月8日起,单一窗口货物申报系统正式启用加工贸易委托授权中的“报关权”。非自理报关的进出口收发货人企业须提前在“加工贸易—委托授权(金二)”系统中完成对报关行的报关权授权,否则将影响代理企业的报关操作及整体通关效率。
授权操作流程如下:
企业管理员登录单一窗口(https://www.singlewindow.cn/),进入“加工贸易—>委托授权(金二)”模块。

点击“企业间授权录入”,选择“新增授权”,授权类型勾选“报关权”。

常见问题解答:
若企业此前已授权“操作权”,此次仅需额外增加“报关权”授权即可,原有权限不受影响。
政策要点总结:
新增的代理报关权限自2020年1月8日起生效,专用于企业在“货物申报”系统中委托报关行调用账册办理报关业务。该权限独立于原有的备案操作权,后者继续适用于加工贸易手册、账册、特殊监管区域、保税担保及出境加工等其他系统功能。

加工贸易委托授权类型对照表:
| 加贸企业委托需求 | 需委托给代理公司的权限 | 授权图示 |
| 加贸录入、账册、报关 | 操作权 | ![]() |
| 报关权 | 报关权 | ![]() |
| 报关代理委托 | 报关权 | ![]() |
| 报关 (核注清单自行操作) |
报关权 | ![]() |
| 报关代理委托 | ![]() |
(本表部分信息参考关务瞭望内容制作)
操作权与报关权入口示意如下:

温馨提示:加工贸易委托授权中的“报关权”与“电子代理报关委托”为不同功能,请企业在授权时注意区分并正确选择。
来源:关务小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