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获公示
涉及全国多省特色产品,公众可在公告期内提出异议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经河北、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湖南、广东、贵州、云南、陕西等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初审推荐,国家质检总局已依法受理黄骅梭子蟹等28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目前相关申请通过形式审查,予以正式公告。

有关单位、个人或在先权利人如对上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存在异议,可自公告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申请材料存放于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司(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机构)供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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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
2017年1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