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运普货特殊装载申请新规(2017年11月1日起执行)
申请流程及要求全面规范

自2017年11月1日起,普货特殊装载要求申请需直接发送至中远海运上海分部客服部各航线指定人员。为确保操作规范、提升处理效率,现将申请流程明确如下:
一、邮件主题格式
特殊装载申请/ETD/航线代码/船名/航次/POL/POD/订舱号或其他关键信息
二、申请内容须包含以下8项信息
- 订舱编号(Booking reference number)
- 航线/船名及航次(Service/Vessel name and Voyage number)
- 装货港/卸货港(Port of loading/Discharge)
- 集装箱类型及数量(Type and Quantity of container)
- 货物名称(如需注明裸装或箱装,Commodity)
- 货物毛重/净重(Gross/Net Weight)
- 积载要求(如甲板上/下积载等,Stowage requirement)
- 其他信息(如CY/CY等)
三、申请时间要求
- 须在CBF截止时间前提交申请;
- 涉及合作船公司时,申请不得晚于截止时间前两天。
四、批复后操作
收到批复后,须在CBF截止时间前向指定人员提交正式的特殊装载清单(格式详见附件)。
五、截止后规定
CBF截止后,不再受理任何特殊装载申请。
六、责任说明
船公司将尽力满足特殊装载需求,若因实际配载原因无法实现,船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