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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聚焦︱关税司就全国通关一体化模式常见热点问题答疑

关税聚焦︱关税司就全国通关一体化模式常见热点问题答疑 慧通关
2017-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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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关税聚焦︱关税司就全国通关一体化模式常见热点问题答疑

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政策解读与企业操作指南

权威解答企业关注的七大热点问题

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持续推进,企业在进出口报关过程中面临新的流程变化和操作要求。本文结合海关政策要点,针对企业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专业解读,帮助提升申报效率与合规水平。

Q1: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的主要亮点是什么?与区域通关有何区别?

A:在新模式下,海关完成对货物安全准入、合法进出口等风险甄别后,对绝大多数货物先行放行,后续再开展税收核查处理。企业需自行申报税收要素、计算并缴纳税款,海关受理申报后即放行货物,并实施全过程抽查审核,大幅提升通关效率。

Q2:企业如何进行自报自缴?已办理汇总征税总担保备案是否受影响?

A:企业在预录入时应如实规范填报报关单内容,利用系统计税工具计算税费并确认结果,一并提交海关。已备案汇总征税总担保的企业,在申报时可选择“汇总征税”模式,系统将自动扣减担保额度,后续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改革不影响原有担保机制适用。

Q3:如何查询报关单处理环节和状态?

A:可通过H2010系统中的海关公共服务查询模块、12360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实时查看报关单通关状态,也可拨打12360热线咨询具体进展。

Q4:报关单显示审核岗位为“X411”,代表什么含义?

A:“X411”为全国通关一体化现场验估岗代码,表明该报关单当前处于广州机场放行前的一体化进口验估环节。

部分岗位代码对应关系如下:

Q5:报关单进入税管中心后,企业如何沟通联系?

A:若报关单进入税管中心,岗位代码具有明确特征:首位为“3”属广州税管中心,首位为“1”属上海税管中心,前两位为“JJ”则属京津税管中心。海关工作人员将依序审核,如需企业配合验估,通常通过“挂起”报关单方式通知,并预留办公电话供联系。

Q6:企业已规范申报,事后被要求补充申报是否有依据?

A:根据海关总署2009年第49号公告规定,海关在审核价格、商品编码等内容时,为确保申报完整性与准确性,有权要求企业补充申报。企业须如实完整提供相关信息,并对真实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补充内容不得与原申报信息相冲突。

Q7:报关单进入人工处置环节后发现申报错误,能否退单修改?有何要求?

A:按照全国通关一体化要求,放行前已进入人工处置环节的报关单原则上不允许退单。企业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20号)及2015年第55号公告规定,申请办理报关单修改或撤销。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中国电子口岸预录入系统“修撤单办理/确认”功能,无纸化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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