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发布物流运输企业认证新标准
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三类物流企业需对照新规进行自我评估与改进
近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公布〈海关认证企业标准〉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37号),正式公布适用于水运、航空、公路物流运输企业的单项认证标准。该公告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 广州海关对物流运输企业进行监管
自2014年以来,海关已构建完成针对不同类型进出口企业的“1+8”认证企业标准体系。“1”为通用标准,所有企业必须满足;“8”为单项标准,涵盖不同业务类型企业。
1个通用标准 + 8个单项标准
包括: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进出境快件运营人、水运物流运输企业、航空物流运输企业、公路物流运输企业。
一、适用范围
新发布的单项标准适用于已在海关注册或备案,且直接从事水运、航空、公路跨境物流运输或境内海关监管货物运输的企业。
二、认证条件
申请认证的物流运输企业须同时符合《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中的通用标准及与其经营业务对应的单项标准。
已获认证的相关企业应尽快开展自我评估和规范改进。自2021年9月1日起,海关将对上述企业启动重新认证。
三、自我评估重点内容
单项标准分为高级认证与一般认证两类,均包含内部控制、守法规范、贸易安全三大模块。企业需重点关注以下四个方面:
重点一:公共卫生安全管理
高级认证企业须设立公共卫生安全管理部门。
重点二:质量控制与温控要求
高级认证企业须配备运输冷藏、冷冻食品(含动植物产品)的实时温度监控设备,并建立异常处置程序。
重点三:人员健康管理
高级认证企业需对国际航行或进出境工作人员实施健康和就医管理制度。
重点四:运输工具安全管理
根据运输方式特点设定差异化安全要求。例如,水运和公路企业须具备实时掌握运输工具行驶状态、路线的制度,保存轨迹数据;公路企业还需加强驾驶员管理。
中国海关已建立目前世界海关中最健全、最规范的AEO制度体系。下一步将持续完善认证标准,提升企业信用管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