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巴海关将互通电子数据 4月30日起严查低开发票
巴基斯坦进口商清关金额须与中国出口报关一致,否则将被罚款
自中国与巴基斯坦海关签署信息互换协议以来,双方积极推进电子数据交换(EDE)平台建设。目前,巴基斯坦海关已完成全部技术准备工作,计划于2025年3月启动平台测试,4月30日正式投入使用。

该系统启用后,巴基斯坦海关将可实时获取中国出口报关数据,比对进口申报价值,有效打击低报价格、逃税漏税等行为。届时,巴基斯坦进口商申报的清关金额必须与中国出口企业向中国海关申报的出口金额完全一致,否则将面临清关受阻及罚款风险。
此前,部分巴基斯坦进口商习惯要求中方低开发票以降低关税成本,而中国出口报关一直执行如实申报制度。EDE系统上线后,若申报金额不符,将直接暴露违规行为。若出口方配合低报,将影响其出口退税,并可能触犯中国法律法规。
根据我国《低开出口发票行为处罚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对于涉嫌低开发票行为:
- 商务部会同税务总局进行调查,海关予以配合;
- 初次违规企业将被警告;
- 两年内再次违规的,可处3万元以下罚款;
- 情节严重的,可禁止其1至3年内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
- 企业法定代表人也可能被限制任职资格。
特别提醒:涉及退税产品的报关金额与增值税发票、收汇金额密切相关,虚报或低报可能引发海关查验,甚至承担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