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实施报关报检资质合并:一地注册,双重资质
自2018年4月20日起,企业完成海关注册登记或备案后,将同步获得报关与报检资质,简化流程、提升效率
为贯彻落实《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相关部署,海关总署对企业的报关、报检资质管理进行了优化整合,并于2018年4月20日起正式施行新规定。
一、新企业注册登记或备案办理流程
自2018年4月20日起,企业在海关完成注册登记或备案后,将自动取得报关和报检双重资质,无需重复申请。
(一)注册登记或备案申请
新企业可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进行统一申报:
- 方式一:登录http://www.singlewindow.cn/,点击首页“注册”按钮完成用户注册,进入“标准应用”菜单提交申请。
- 方式二:选择企业所在省份,通过“我要办事”入口进入并办理。
填报时请注意:
- 带“*”项目为必填项;
- “注册海关”与“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须选择企业所在地对应的海关及检验检疫机构,填写错误将影响备案结果;
- 信息填写完成后,先点击“暂存”,核对无误后再提交“申报”。
(二)提交书面材料
企业应根据经营类别,向海关业务现场提交相应的纸质申请材料。
(三)申请类别分类
(四)海关审核
(五)证书发放
自2018年4月20日起,海关将向完成注册或备案的企业统一核发相关证书。企业可按需前往“业务现场”领取,未领取不影响正常办理海关业务。
特别提示:2018年4月20日前由原检验检疫部门核发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继续有效。
二、已注册/备案企业的处理方式
已在海关及原检验检疫部门分别完成报关、报检注册或备案的企业,无需重新办理手续,原有资质继续有效。
仅完成报关或报检其中一项资质的企业,自2018年6月1日起可通过“单一窗口”补录缺失信息,实现资质整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