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经贸沟通顺畅 出口美国须知清关与AMS申报要点
海关数据显示一季度中美进出口额达1.08万亿元,出口企业需重点关注美国AMS申报及进口清关合规要求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鹤分别同美国贸易代表戴琪和财长耶伦举行视频通话。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6月3日表示,中美经贸领域已开始正常沟通,双方沟通开局顺畅,求同存异是共识,下一步将共同努力务实解决具体问题,推动中美经贸关系健康稳定发展。
海关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美国是我国四大贸易伙伴之一,双边进出口总额达1.08万亿元。在中美经贸往来持续恢复的背景下,出口企业需重点关注对美出口的合规操作流程。
一、美国AMS申报要求
所有发往美国或经美国中转至第三国的货物,必须在装船前24小时向美国海关提交AMS(美国舱单系统)申报,该制度也称“反恐舱单”或“24小时舱单预报”。
所谓“24小时”,并非以开船时间为准,而是指集装箱装船前24小时内必须收到美国海关的确认回执(货代收到OK/1Y,船公司或码头收到69)。实际操作中,船公司通常提前三四天截单,因此可能出现资料变更情况,需及时更新AMS信息。
完整的AMS资料包括:分单号、主单号、承运人名称、发货人、收货人、通知方、起运地、船名航次、装货港、卸货港、目的地、箱号、封条号、箱型尺寸、件数与包装类型、重量、体积、货物描述、唛头等,均以出口商提供的提单内容为准。
美国海关对收货人(Consignee)信息审核严格,若被查出虚假信息,可能面临1000至5000美元罚款。AMS资料通过指定系统提交后,通常5-10分钟内可获反馈,显示“OK”方可上船。企业应关注美国海关对AMS政策的动态调整。
二、美国进口清关核心要素
中国出口货物到美国,若由发货人承担清关费用,通常需提前签署POA(授权委托书),类似国内报关所需的委托文件。
美国清关主要有两种方式:
- 以收货人名义清关:由美国收货人提供POA及其Bond(担保债券);
- 以发货人名义清关:由发货人提供POA并购买Bond,代理协助办理IOR(记录进口商)登记。
无论采用何种方式,清关必须使用美国收货人的税号(Tax ID或IRS No.)。在美国,无税号或无Bond均无法完成正式清关。
三、正式进口与IOR/Bond要求
对于货值超过2500美元的普货进口(空运、海运或联运),美国海关要求进行正式进口,必须指定IOR(记录进口商),且IOR须持有有效Bond。
IOR可分为两类:一是美国本地实体公司作为进口商;二是由中国发货人购买Bond,成为IOR。后者适用于在美国无实体机构但长期开展业务的企业。
Bond分为一次性Bond(年进口少于两次)和年Bond(年进口两次以上),费用根据商品价值和关税金额确定。
选择由中国发货人作为IOR并购买Bond,有助于掌握货权,避免纠纷。但即便如此,仍需指定美国境内的收货公司作为Consignee,并提供其税号。
四、清关流程与关键文件
美国进口清关一般由专业报关行操作(少数大型IOR自建团队除外)。首次出货需提供POA、报关委托书、Bond信息、装箱单、商业发票、物流运单等材料。
空运货物可在航班起飞后立即申报,通常飞机落地前即可完成清关。
报关完成后,美国海关会出具CBP Form 7501(海关进口申报表),详细列明各项税费,是重要的清关凭证。如认为关税征收有误,可凭此文件申诉,必要时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IOR为货物法律责任主体,海关仅与其发生直接关系。建议企业明确物流合作方中的IOR身份,确保货权可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