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12月1日起不再对输欧盟等国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涉及国家包括欧盟成员国、英国、加拿大、土耳其、乌克兰和列支敦士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遍优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签证管理办法》,海关总署决定,自2021年12月1日起,对输往欧盟成员国、英国、加拿大、土耳其、乌克兰和列支敦士登的货物,因上述国家已不再给予中国普惠制关税优惠待遇,海关将不再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相关货物的发货人如需原产地证明文件,可申请领取非优惠原产地证书。
海关总署
2021年10月25日
欧盟成员国名单:
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卢森堡、比利时、丹麦、爱尔兰、希腊、葡萄牙、西班牙、瑞典、芬兰、奥地利、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马耳他、斯洛文尼亚、立陶宛、拉脱维亚、爱沙尼亚、塞浦路斯、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克罗地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