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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聚焦 | 对美加征关税商品市场化排除疑难问题解答

关税聚焦 | 对美加征关税商品市场化排除疑难问题解答 报关宝典
2020-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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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美加征关税商品市场化采购排除政策解读

企业申报操作要点全解析

针对近期企业关注的对美加征关税商品市场化采购排除相关问题,现就政策实施时间、申请流程及报关操作等关键内容进行梳理说明。

1、政策实施时间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市场化采购排除工作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0〕2号),自3月2日起,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开始接受企业排除申请。海关总署同步规定,3月2日起申报进口的报关单可适用该项排除措施。

2、如何申请排除?

企业可于3月2日起登录财政部关税政策研究中心官网(https://gszx.mof.gov.cn)进入排除申报系统,按要求填报并提交市场化采购排除申请。

3、排除流程概述

整体流程分为三步:企业提交排除申请 → 税委会审核通过后领取“排除编号” → 凭编号向海关申报进口。

4、已取得排除编号如何申报?

企业在报关时,应在报关单“随附单证及编号”栏中,“单证代码”选择反制措施排除代码“0”,并在“单证编号”栏输入18位排除编号。系统将自动识别,相关商品计税时不再加征对美301措施反制关税。

若采用自报自缴方式申报,系统提示需在协定税率栏目选择“特别协定2”,方可按排除后税率完成计税。

5、申报提示“不在加征范围内”如何处理?

当系统提示“您申报的报关单商品不在反制美301措施加征关税范围内,无需填写‘反制排除核准号’”时,表明所涉商品不属于加征范围。建议删除“反制措施排除代码”后重新申报。

6、申报提示“可申请排除”是什么意思?

系统提示“该商品项号第X项可以申请市场化采购排除”说明该商品属于301反制加征范围但未录入排除代码。企业若选择“否”,应暂停申报并申领排除编号;若选择“是”,则继续加征关税申报。

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执行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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