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禁止从南非输入偶蹄动物及其产品
因南非发生口蹄疫疫情,为防止疫情传入,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海关总署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禁令
近日,南非官方通报林波波省(Limpopo)发生SAT2型口蹄疫疫情,疫点位于我国认可的口蹄疫非免疫无疫区内。为防范疫情传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海关总署与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公告,采取以下措施:
一、禁止直接或间接从南非输入偶蹄动物及其相关产品,暂停签发相关产品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启运的来自南非的偶蹄动物及其产品,一律退回或销毁;发布之日前启运的,须加强检疫,经合格后方可放行。
三、禁止通过寄递或旅客携带方式将来自南非的偶蹄动物及其产品带入我国,一经发现,立即退回或销毁。
四、途经或在我国停留的运输工具上如发现相关产品,须封存处理,未经海关许可不得启封;其废弃物、泔水等须在海关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边防等部门截获的非法入境相关产品,须在海关监督下销毁。
六、违反规定者,将依法依规由海关处理。
七、各级海关、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依照相关法律密切配合,做好检疫、防疫与监管工作。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19年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