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互联网+海关”e操作之稽核查事项办理指引

“互联网+海关”e操作之稽核查事项办理指引 报关宝典
2020-12-14
14

企业如何使用“互联网+海关”系统办理稽核查相关业务

掌握三项核心功能操作流程,提升通关效率

本文介绍企业在“互联网+海关”系统中如何使用“稽核查作业补充资料”、“提交对《海关征求意见书》反馈意见”及“海关通知”三项关键功能。

一、登录“互联网+海关”稽核查模块

1. 访问海关总署官网,点击进入“互联网+海关”平台。

2. 进入“企业管理和稽查”模块,点击“企业稽核查”链接。

使用企业电子口岸法人卡登录,可办理全部稽核查事项;操作员卡仅限查看“海关通知”。

新注册企业可免费申领电子口岸设备(含法人卡、读卡器等)。

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并按提示安装必要插件。

二、开通稽核查办理功能

企业需通过“稽核查功能开通”入口签署《企业同意书》,确认后信息将发送至海关。海关接收成功后,系统会反馈回执。

若企业后续认为内容不适用,可取消确认。

系统每3分钟集中处理一次数据,请勿重复点击“确认”。如长时间未生效或反复弹出确认界面,可能存在数据交互故障,建议联系海关技术人员排查。

三、办理稽(核)查事项

1. 提交稽(核)查作业补充资料

进入“稽核查事项录入”,选择“稽(核)查作业补充资料”或输入编号“1”。

输入作业编号,点击“新增”上传附件,注意文件格式要求。

提交后可通过“稽核查事项查询”跟踪申请状态。

2. 提交对《海关征求意见书》的反馈意见

选择“提交对《海关征求意见书》反馈意见”或输入编号“4”,填写作业编号,并在“反馈意见”栏选择“无异议”或“有异议”。

支持上传不超过10个附件,单个文件不超过3.5M。若企业已备案电子印章且上传PDF文件,系统将自动加盖电子章。

3. 查看海关通知

“海关通知”包括法律文书送达和一般事务通知,如资料补充要求、协助稽查安排、主动披露合规审查结果反馈等。

当收到“稽查法律文书送达通知”时,需重新输入法人卡密码方可查看内容,并向海关发送接收回执。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报关宝典
1234
内容 1384
粉丝 0
报关宝典 1234
总阅读21.0k
粉丝0
内容1.4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