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暂停3家厄瓜多尔企业冻虾进口
因集装箱及外包装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相关产品存在污染风险
近日,海关在对来自厄瓜多尔Industrial Pesquera Santa Priscila S.A.(注册编号24887)、Empacreci S.A.(注册编号681)和Empacadora Del Pacifico Sociedad Anonima Edpacif S.A.(注册编号654)三家企业进口冻虾的检疫过程中,于集装箱内壁和外包装样本中检出6个新冠病毒核酸阳性,虾体及内包装样本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经核酸序列分析并结合专家研判,上述企业产品的集装箱环境及外包装存在被新冠病毒污染的风险,暴露出企业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方面存在不足。
为防范疫情输入风险,保障公众健康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海关相关规章,现作出如下规定:
- 暂停上述3家企业在华注册资格;
- 暂停其产品进口,并停止受理相关进口申报;
- 要求进口商立即召回2020年3月12日后生产的上述企业冻虾产品,对海关暂扣货物实施退货或销毁处理,并向进口地海关提交进口及销售记录。拒不执行者,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0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