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关于分段实施准入监管 加快口岸验放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60号)

关于分段实施准入监管 加快口岸验放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60号) 报关宝典
2021-01-06
5

海关总署发布进口货物分段准入监管新政

优化通关流程 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贸易便利化,提升通关效能,海关总署决定对进口货物实施分段准入监管,加快口岸验放速度。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货物准予提离情形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进口货物,可凭海关通知提离进境地口岸海关监管区:

(一)无海关检查要求的;

(二)仅有口岸检查要求且已完成检查的。若进境地不具备检查条件,收货人可申请在监管区外具备条件的特定场所实施转场检查;

(三)仅有目的地检查要求的;

(四)同时有口岸和目的地检查要求,已完成后者或经收货人申请在进境地合并实施并完成检查的。

二、货物准予销售或使用条件

货物提离后,由企业自行运输和存放,凭海关放行通知可销售或使用。但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须办结相应手续方可放行:

(一)涉及目的地检查的,海关已完成检查;

(二)属于监管证件管理范围的,相关证件已核销;

(三)需进行合格评定的,海关已完成评定程序。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所称“检查”包括海关在进境环节依法实施的检疫、查验及商品检验。其中,口岸检查由进境地主管海关实施,目的地检查由目的地主管海关负责。

收货人依法销售或使用进口货物涉及其他手续的,应按规定办理。

本公告自2019年11月15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9年10月16日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报关宝典
1234
内容 1384
粉丝 0
报关宝典 1234
总阅读20.0k
粉丝0
内容1.4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