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输欧亚经济联盟产品不再享受普惠制关税优惠
自2021年10月12日起,海关停止签发相关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有效法规)根据欧亚经济委员会通报,欧亚经济联盟决定自2021年10月12日起取消对中国输联盟产品的普惠制关税待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1年10月12日起,海关不再对输往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的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二、出口企业如需原产地证明文件,可申请办理非优惠原产地证书。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1年9月23日
报关宝典(有效法规)根据欧亚经济委员会通报,欧亚经济联盟决定自2021年10月12日起取消对中国输联盟产品的普惠制关税待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1年10月12日起,海关不再对输往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的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二、出口企业如需原产地证明文件,可申请办理非优惠原产地证书。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