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查验的法律依据及企业配合义务
海关查验是依据《海关法》对进出境货物、物品进行实际核查的执法行为,旨在确保进出口活动合法合规。根据《海关法》相关规定,海关依法享有查验权,相关企业及个人负有配合义务。
第六条明确海关可行使“检查进出境运输工具,查验进出境货物、物品”的权力;第二十八条规定进出口货物应当接受海关查验,收发货人需到场并负责搬移、开拆及重封包装,海关在必要时可径行开验、复验或提取货样;第三十二条要求保税货物的转让、转移及进出保税场所须向海关办理手续,并接受监管与查验;第三十六条指出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应如实申报,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予以查验;第四十七条则规定进出境物品所有人应如实申报并接受查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