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布企业信用管理相关法律文书格式文本
(有效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51号),现将有关法律文书格式文本予以公布,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原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33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 高级认证企业申请书.doc
- 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高级认证企业申请回执.doc
- 高级认证企业证书.doc
- 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未通过认证决定书.doc
- 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复核通知书.doc
- 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送达回证.doc
- 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通过复核决定书.doc
- 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未通过复核决定书.doc
- 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失信企业认定告知书.doc
- 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失信企业认定决定书.doc
- 信用修复申请书.doc
- 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信用修复申请回执.doc
- 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准予信用修复决定书.doc
- 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不予信用修复决定书.doc
- 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信用修复决定书.doc
- 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暂停管理措施决定书.doc
- 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恢复管理措施通知书.doc
海关总署
2021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