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申报方式及随附单证要求
电子化申报为主,纸质申报为辅,明确法律效力与操作规范
报关申报可采用电子数据报关单和纸质报关单两种形式,二者均具法律效力。
电子数据报关单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委托的报关企业,通过计算机系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向海关传输电子数据,并备齐相关随附单证的申报方式。
纸质报关单则是指按海关规定填写纸质报关单,备齐随附单证后当面递交海关的申报方式。
一般情况下,申报应以电子数据报关单为主,纸质报关单内容须与电子数据一致。特殊情况下经海关批准,可先行使用纸质报关单申报,后续补报电子数据,且数据内容须保持一致。对于尚未应用海关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口岸,允许采用纸质报关单申报。
目前,海关已基本实现无纸化申报,无需提交纸质资料。
申报时通常需随附以下单证:
(1)合同;
(2)发票;
(3)装箱清单;
(4)载货清单(舱单);
(5)提(运)单;
(6)代理报关授权委托协议;
(7)进出口许可证件;
(8)海关要求的加工贸易手册(纸质或电子)及其他相关单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