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明确后续补税报关单填制规范
监管方式9700填报要求进一步细化
后续补税(监管方式:9700)适用于无法提供原始报关单的退补税货物,包括因稽查、审价、归类调整等原因产生的补税情形。为规范此类报关单填制,海关总署明确以下填报要求:
一、涉及进出口货值变化的后续补税报关单,法定数量及第二数量均填报“0.1”,并在“备注”栏注明“货值变化补税”;其余项目按现行规定填报。
二、不涉及货值变化的后续补税(如归类调整等),在“备注”栏标注“其他补税”,其他申报项目仍按现有规定执行。
三、除上述要求外,其余报关单项目应遵循现行填制规范,无额外填报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