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调整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 自2019年4月9日起执行
依据最新政策,进境物品归类及完税价格标准更新,附件文件同步公布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税委会〔2019〕17号),海关总署对2018年第140号公告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进行了相应调整。归类原则与完税价格确定原则保持不变,调整内容自2019年4月9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doc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