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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报关单收、付汇证明联和海关核销联的公告(海关总署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9年93号)

关于取消报关单收、付汇证明联和海关核销联的公告(海关总署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9年93号) 报关宝典
2021-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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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外汇局全面取消报关单收付汇证明联

为深化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完善货物贸易外汇服务与管理,减少纸质单证流转,优化营商环境,海关总署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自2019年6月1日起,全面取消报关单收、付汇证明联及办理加工贸易核销的海关核销联。

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付和加工贸易核销业务时,如需提交纸质报关单,可登录中国电子口岸,使用普通A4纸自行打印报关单,并加盖企业公章即可。

原《海关总署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取消打印报关单收、付汇证明联的公告》(2013年第52号)同时废止。

海关总署 外汇局
201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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