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料浓浆归类指南:正确申报避免海关处罚
饮料浓浆由水、浓缩液、食用香料、黄原胶及磷脂等成分组成,属饮料原料,需经加水或牛奶稀释后方可饮用,不可直接饮用。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此类非即饮型产品应归入品目21.06,适用12%关税税率。若为可直接饮用的饮料,则应申报在品目22.02项下,税率为5%。因存在明显税差,企业须准确区分并合规申报,以防海关稽查风险。
报关宝典饮料浓浆由水、浓缩液、食用香料、黄原胶及磷脂等成分组成,属饮料原料,需经加水或牛奶稀释后方可饮用,不可直接饮用。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此类非即饮型产品应归入品目21.06,适用12%关税税率。若为可直接饮用的饮料,则应申报在品目22.02项下,税率为5%。因存在明显税差,企业须准确区分并合规申报,以防海关稽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