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盈余公积计提规则及亏损弥补实务解析
何时停止计提?亏损如何弥补?一文讲清

问:公司截至2023年12月底盈余公积余额已达10万元,何时可停止计提?
答:根据《公司法》规定,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继续提取。
问:公司2022年亏损15万元,2023年实现税后利润15万元,2023年末法定盈余公积余额为10万元,当年应计提多少法定盈余公积?
答: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前不得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具体计算步骤如下:
1. 使用2023年末法定盈余公积账面余额10万元,先行弥补2022年亏损中的10万元;
2. 剩余未弥补亏损5万元,由2023年税后利润15万元中优先弥补;
3. 弥补亏损后剩余可分配利润为10万元,按10%比例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即应计提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