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税务注销完成后,即可进入工商注销流程。本文重点介绍适用于正常经营企业的简易注销操作指南。
工商注销分为普通注销和简易注销两种方式。简易注销手续简便、办理高效,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优先选择。以下为具体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办理前提
- 若公司下设分公司或子公司,须先完成分公司注销或子公司转让,方可办理本公司注销。
- 选择简易注销的企业,需在公告期满后20日内通过“一网通办”完成登记。
二、注销登记与公告流程
- 登录上海一网通办官网:https://www.shanghai.gov.cn/
- 依次点击【政务服务】→【上海企业登记在线】→(页面底部“优化营商环境”模块)选择“注销”
- 选择注销类型为“企业”
- 根据实际情况勾选问题,其中“企业是否存在以下情况?”仅可选择“8.不存在上述情况”
- 选择注销类型:“简易注销”
- 填写代理人信息后,下载并打印“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由全体投资人亲笔签字;随后选择“填写简易注销公告”
- 系统跳转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传已签字的承诺书,点击“保存并公示”。
(注:浦东新区公告期为10个自然日,其余区域为20个自然日) - 返回一网通办页面,点击“下一步”,完成第一阶段公告程序
三、简易注销正式申请
公告期内无异议的,期满后可通过以下步骤提交注销申请:
- 进入【政务服务】→【上海企业登记在线】→【进度查询】→【注销进度查询】,选择“继续办理”
- 按系统提示完成后续流程,并准备上传以下材料:
- 注销登记申请书(系统可下载,需法定代表人签字)
- 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即公告阶段签署版本)
- 清税证明(税务注销完成后获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