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修订科学技术进步法 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强化基础研究、国家实验室建设与国际科技合作,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
By ZHONG Jianli
▲ PHOTO: VCG
2022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正式施行。这是该法自1993年实施以来的第二次修订,首次修正是2007年。此次修订旨在强化科技创新的战略地位,完善国家创新体系,推动关键核心技术突破。
修订内容涵盖支持碳中和目标下的科技发展、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减轻科研人员行政负担、健全激励机制、深化国际科技合作等多个方面,凸显中国对科技自立自强和高质量发展的高度重视。
基础研究单列章节 加大财政与社会投入
基础研究是科技创新的源头。本次修订首次将其列为独立章节,明确建立稳定支持基础研究的财政投入机制。
近年来,中国持续增加基础研究经费。2019年,基础研究投入占研发总经费比重首次超过6%,预计在“十四五”期间(2021–2025年)提升至8%。各级政府将引导企业加大投入,并通过财税政策鼓励社会力量以捐赠或设立基金等方式参与基础研究。
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 国家实验室地位提升
修订强调构建以国家实验室、国家级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和科技领军企业为核心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发挥其在关键领域和原始创新中的引领作用。
国家将重点推进具有重大应用前景的前沿技术、基础性研究及社会意义重大的科研项目。同时,加快科技成果所有权制度改革,促进成果转化与产业化。
优化科研环境 激励科技人才创新
为激发科研人员创造力,修订提出完善创新型人才的培养、选拔、使用和评价机制,鼓励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方式开展激励。
特别新增条款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发展,要求政府、企业和机构健全女性科学家的培养、考核与激励机制,关注孕产期女性科研工作者权益,鼓励更多女性投身科技事业。
国际科技合作单列章 推动开放协同创新
国际科技合作被首次单独成章,倡导以开放、包容、互利的方式推进全球科技交流。
面对气候变化、重大自然灾害、传染病等全球性挑战,法律鼓励国内外科研人员联合开展研发攻关。同时,完善外籍专家在华科研服务保障,对其申请永久居留或加入中国国籍给予优先支持。
Editor | SONG Ziyan
Supervisor| TIAN Xue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