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对韩实施RCEP协定税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相关规定,并结合RCEP对韩国生效情况,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22年2月1日起,对原产于韩国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RCEP协定税率。具体税率详见附件《2022年对韩国实施RCEP协定税率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2年1月9日

云报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相关规定,并结合RCEP对韩国生效情况,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22年2月1日起,对原产于韩国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RCEP协定税率。具体税率详见附件《2022年对韩国实施RCEP协定税率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2年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