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61号:废止部分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文件
根据《进境物品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办法》(税委会公告2024年第1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76号)相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废止部分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规范性文件,具体目录见附件。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废止的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海关总署
2025年4月14日
12360服务订阅号根据《进境物品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办法》(税委会公告2024年第1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76号)相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废止部分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规范性文件,具体目录见附件。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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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2025年4月14日